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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生育津贴!肇庆发出最新提醒→
发布日期:2025-08-22 07:55    点击次数:108
 

近日,我市个别职工医保参保人生育后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后有未及时申领生育津贴的情况。为切实保障大家的合法权益,在此提醒您:请及时申领生育津贴!

什么是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指参加生育保险职工,因分娩、终止分娩、计划生育手术等情形,离开工作岗位期间,享受生育保险基金发放的津贴,职工已经享受生育津贴的,视同用人单位已经支付相应数额的工资。

谁可以领取生育津贴?

领取生育津贴的人员范围为参加肇庆市生育保险的职工,主要包括:

(一)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及其在职职工;

(二)有非军籍职工的军队、武警部队所属用人单位及其非军籍职工;

(三)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单位和人员。

注意:用人单位已经按时足额缴费的,职工自缴费次月起可享受生育津贴待遇。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生育保险的失业人员也可领取生育津贴。职工享受生育津贴期间未按时足额缴费的,从次月起停止支付生育津贴。

能领多少?

生育津贴

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规定的假期天数。

失业人员生育津贴

失业人员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参保地上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30×规定的假期天数。

本年度新参保的用人单位,

生育津贴以该单位本年度

参保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

举个例子

比如,刘女士2023年10月剖宫产生娃,她的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6000元,那么她的生育津贴计发天数就是128天(98+30),能领取到的生育津贴金额为6000/30*128=25600元。

生育津贴有申领时限吗?

用人单位已垫付生育津贴的,可在职工分娩、终止妊娠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次日起3年内,向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拨付生育津贴。

注意:申领有效期为生育手术次日起3年内,如已逾3年,则不符合申领要求。

怎么领取?需要哪些材料?

您需要准备好

1.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 

2.病历资料(门诊)/出院记录(住院);

3.《信息采集表》。

推荐您在线上办理,更方便!

线上办理

点击首页“我要办事”—查看更多—下滑至费用报销—选择“生育津贴支付”模块提交申请。

线下办理

前往参保属地行政服务中心医保经办窗口。

多久能到账?

经审核,符合支付条件的,经办机构在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拨付生育津贴。

不懂办理流程怎么办?

您可以电话咨询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

端州区:0758-2227290、2261373

鼎湖区:0758-6629805

高要区:0758-8351187

四会市:0758-3395611

广宁县:0758-8669892、8638339

德庆县:0758-7768333

封开县:0758-6668786

怀集县:0758-5568991、5562587

高新区:0758-3103285

肇庆市:0758-2108809(市直参保人)

来源:肇庆医疗保障